?。?017年12月13日中國農學會第十一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,2018年1月16日經民政部核準)
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 中國農學會成立于1917年,英文名稱為“China Association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Societies”,縮寫為“CAASS”。
第二條 中國農學會(以下簡稱“本會”)是廣大農業科技工作者、相關單位自愿組成并依法登記成立的全國性、學術性、非營利性社會組織,是黨和政府聯系農業科技工作者的橋梁紐帶,是國家發展農業和農業科技事業的參謀助手,是促進農業科學技術進步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社會力量。
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:團結、動員和依靠廣大農業科技工作者,在黨的領導下,遵守國家法律法規,遵守社會道德風尚;堅持獨立自主、民主辦會的原則和“百花齊放、百家爭鳴”的方針,倡導創新、求實、協作、奉獻的精神;堅持為農業科技工作者服務、為創新驅動發展服務、為提高全民科學素質服務、為黨和政府科學決策服務,以科教興農和農業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為目標,促進農業科學技術的繁榮與發展,促進農科教、產學研結合,為發展現代農業做出貢獻。
第四條 本會接受中國科學技術協會(以下簡稱“中國科協”)和民政部的業務指導與監督管理。本會辦事機構設在農業部。
第二章 業務范圍
第五條 本會的業務范圍:
?。ㄒ唬┟芮新撓缔r業科技工作者,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,向黨和政府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見建議,依法維護會員和農業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,建設農業科技工作者之家;
?。ǘ╅_展農業學術交流,活躍學術思想,優化學術環境,促進農業學科發展,服務農業科技創新;
?。ㄈ┖霌P科學精神,傳播科學思想,倡導科學方法,推廣農業先進技術,開展農業科普教育活動,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素質;
?。ㄋ模┚庉嫵霭鏁陀嘘P學術刊物、科技學術專著、科普讀物,開展優秀農業期刊及學術論文評估活動;
?。ㄎ澹╅_展繼續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;
?。┌l揮民間主渠道作用,開展國際學術交流與科技合作;發展同國外相關學術組織和科學家的友好來往;促進與臺港澳科技文化交流;引進智力,選派青年農業科技工作者赴海外研修;按照國家規定,經主管部門核準,參加聯合國和國際性相關組織的活動;
?。ㄆ撸┮劳兄袊r業專家咨詢團和廣大會員,對國家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全局性、戰略性問題開展研究咨詢、論證評估并提出決策建議,建設高水平農業科技創新智庫;
?。ò耍┬麄鲀炐戕r業科技工作者,舉薦科技人才,發現培養杰出青年農業科學家和創新團隊;
?。ň牛┡e辦國內外科技展覽和科技成果展示交流活動;
?。ㄊ┙M織科技工作者開展技術咨詢服務,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;
?。ㄊ唬┌凑找幎ń浥鷾?,開展神農中華農業科技獎等科技成果表彰獎勵活動;
?。ㄊ┙邮芪虚_展人才評價、項目評估、技術鑒定、科技咨詢等服務;
?。ㄊ┏袚r業部及有關部門轉移的職能和委托的工作;
?。ㄊ模┐龠M農業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工作;
?。ㄊ澹┢渌c本會性質和宗旨相符的活動。
第三章 會 員
第六條 本會會員包括個人會員、單位會員。承認本會章程,符合本會會員條件,可提出入會申請,經理事會或其委托的機構審核批準成為本會會員。
第七條 個人會員是本會組織的主體,單位會員是本會的重要支持力量。符合條件的省級農學會可申請成為本會單位會員。
第八條 會員條件
?。ㄒ唬﹤€人會員
具有一定專業技術職務或專業知識的農業科技工作者;熱心和積極支持本會工作并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管理工作者。
?。ǘ﹩挝粫T
與本會學科或專業相關,具有一定數量科技人員,愿意參加本會有關活動,支持本會工作的、合法設立的科研、教學、生產等類型的企業、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(在國外、港澳臺地區注冊的上述組織除外)。
第九條 會員的權利
?。ㄒ唬┤霑栽?,退會自由;
?。ǘ┫碛羞x舉權、被選舉權和表決權;
?。ㄈ﹨⒓颖緯幕顒?;
?。ㄋ模┫碛斜緯盏膬炏葯嗪蛢灮輽?;
?。ㄎ澹Ρ緯ぷ鞯呐u建議權和監督權;
?。┌匆幎ㄏ碛械钠渌麢嗬?。
第十條 會員的義務
?。ㄒ唬┳袷乇緯鲁?,執行本會決議;
?。ǘ┚S護本會合法權益;
?。ㄈ┩瓿杀緯晦k的工作;
?。ㄋ模┫虮緯从城闆r,提供有關資料;
?。ㄎ澹┮辣緯鲁桃幎ɡU納會費;
?。┌匆幎男械钠渌x務。
第十一條 本會所屬分支機構應積極發展會員,也可委托作為本會會員單位的省級農學會發展會員,由本會對會員進行統一編碼。
第十二條 會員如無故不參加本會活動或一年不繳納會費的,視為自動退會,本會將采取適當方式予以公布。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,并交回會員證。
第十三條 凡嚴重違反學會章程、敗壞學會聲譽并造成嚴重后果,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會員,經理事會(常務理事會)同意,予以除名。
第四章 組織機構
第一節 會員代表大會
第十四條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。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,完成理事會換屆工作。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,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,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并經國家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同意。提前或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。
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的產生辦法,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。
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:
?。ㄒ唬┲贫?、修改本會章程;
?。ǘQ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;
?。ㄈ徸h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;
?。ㄋ模┲贫?、修改監事會制度;
?。ㄎ澹┻x舉和罷免理事、監事;
?。┩ㄟ^提案和決議;
?。ㄆ撸┲贫?、修改會費標準;
?。ò耍Q定本會終止事宜;
?。ň牛Q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第十五條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,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。制定和修改章程,須經到會會員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。
第二節 理事會、常務理事會
第十六條 理事會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,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工作,并對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負責。
理事會的職權:
?。ㄒ唬﹫绦腥珖鴷T代表大會決議;
?。ǘ┻x舉和罷免會長、副會長、常務理事;決定秘書長的聘任和解聘;
?。ㄈ┗I備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;
?。ㄋ模┫蛉珖鴷T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;
?。ㄎ澹Q定辦事機構、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、變更和注銷;
?。Q定副秘書長和各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的人選;
?。ㄆ撸Q定名譽職務的設立及人選;
?。ò耍╊I導所屬機構開展工作;
?。ň牛┲贫▋炔抗芾碇贫炔⒈O督其執行情況;
?。ㄊ╅_展獎勵和表彰活動;
?。ㄊ唬Q定其他重大事項。
第十七條 理事會人選由本會上屆常務理事會、單位會員、分支機構和省級農學會及相關單位按規定名額推薦,原則上每屆調整不少于三分之一。理事會規模應適中,理事會成員在本專業領域應有一定的代表性、權威性,應有相當比例的中國共產黨黨員、中青年科技工作者,應有四分之三的基層一線科技工作者。屆中調整理事,由常務理事會提名,經理事會到會理事五分之四以上表決通過方可執行。屆中調整理事的人數不超過原有理事人數的1/5。
第十八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,情況特殊時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。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,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能生效。理事不能到會,可委托代表參加,并有委托投票權。
第十九條 理事會設立黨的組織,接受中國科協科技社團黨委領導。
第二十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,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。常務理事由理事會從理事中選舉產生,常務理事會成員的三分之二應為基層一線科技工作者。在理事會閉會期間,常務理事會行使第十六條除(二)(四)款外的職權,并對理事會負責。
第二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,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,其決議須有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能生效,情況特殊時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。
第三節 監事會
第二十二條 本會設立監事會,監事會是學會的監督機構,對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負責。監事會成員為3-7人。會長、副會長、理事、秘書長及學會專職工作人員不得兼任監事。
第二十三條 監事會的職責:
?。ㄒ唬┻x舉監事長、副監事長;
?。ǘ┏鱿珖鴷T代表大會,向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報告監事會的工作;
?。ㄈ┝邢硎聲?、常務理事會;
?。ㄋ模┍O督理事會、常務理事會履職情況;
?。ㄎ澹┍O督學會財務運行管理情況;
?。┞男腥珖鴷T代表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。
第二十四條 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。
第四節 負責人
第二十五條 本會的會長、副會長、秘書長等負責人須具備下列條件:
?。ㄒ唬釔圩鎳?,堅持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學風;
?。ǘ┰诒緦W科和專業領域內有較高造詣或有較大影響;
?。ㄈ┥眢w健康,能堅持正常工作;
?。ㄋ模嵝膶W會工作,密切聯系會員,辦事公正,作風民主,團隊精神強;
?。ㄎ澹L、副會長任職時年齡一般不超過七十周歲,秘書長任職時年齡一般不超過六十二周歲且為專職;
?。┪词苓^剝奪政治權利刑事處罰;
?。ㄆ撸┚哂型耆袷滦袨槟芰?。
第二十六條 本會會長、副會長任期5年,連任不超過兩屆,秘書長可不受屆次限制。學會負責人人選超過最高任職年齡規定的,須經學會理事會表決通過,業務主管部門同意后按本章程規定進行選舉,報國家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后方可任職。
第二十七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:
?。ㄒ唬┱偌椭鞒掷硎聲统绽硎聲?;
?。ǘz查全國會員代表大會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。
第二十八條 秘書長由會長提名,理事會同意后聘任,并報業務主管部門和國家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備案。
第二十九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:
?。ㄒ唬┲鞒洲k事機構日常工作,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;落實理事會、常務理事會會議決議;
?。ǘ﹨f調各分支機構、實體機構開展工作;
?。ㄈ┦軙L委托簽署有關重要文件;
?。ㄋ模┨崦泵貢L及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人選,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定;
?。ㄎ澹┢赣棉k事機構、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;
?。┨幚砥渌粘J聞?。
第三十條 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,法定代表人代表學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。因特殊情況,經會長委托、理事會同意,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民政部批準后,可由副會長擔任法定代表人。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。
第三十一條 本會秘書長及以上負責人應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。
第三十二條 本會負責人和名譽職務、常務理事、理事等如由退(離)休領導干部兼任,須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或備案。
第五節 辦事機構
第三十三條 本會常設辦事機構。辦事機構是本會理事會領導下、授權秘書長具體負責的專職業務機構。
第三十四條 本會辦事機構支撐單位為農業部。辦事機構變更或脫離支撐單位,需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同意,并報業務主管部門批準。
第三十五條 本會辦事機構應積極爭取支撐單位必要的人力、物資、經費支持,為專職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活、工作保障。
第三十六條 本會辦事機構工作人員按國家有關人事制度管理。
第三十七條 本會辦事機構建立黨的組織,接受支撐單位黨組織領導。
第六節 分支機構
第三十八條 本會在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內,根據學科發展和工作需要,依據業務范圍、會員組成特點設立若干分會、專業委員會、基金管理委員會等分支機構。
第三十九條 分支機構是本會的組成部分,接受理事會、常務理事會的領導,不具有法人資格,在本會授權的范圍內開展活動、發展會員。本會不設立地域性分支機構,不在分支機構下再設立分支機構。
第四十條 分支機構名稱不以各類法人組織的名稱命名,不在名稱中冠以“中國”、“中華”、“全國”、“國家”等字樣,應以“分會”、“專業委員會”、“工作委員會”、“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”等字樣結束。開展活動應當使用冠有本會名稱的規范全稱,并不得超出本會的業務范圍。
第四十一條 分支機構的負責人年齡不得超過70周歲,連任不超過兩屆。
第四十二條 本會所屬分支機構不得開設銀行基本賬戶,各類活動的全部收支應納入本會法定賬戶統一管理。
第四十三條 有條件的分支機構應成立黨的基層組織。
第四十四條 本會根據學科發展或分支機構開展工作情況變更、注銷分支機構,建立“有進有出、優勝劣汰”的分支機構動態調整機制。
第四十五條 本會設立、變更、注銷分支機構,須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,并向業務主管部門報備。本會在年度工作報告中將分支機構的有關情況報送登記管理機關。同時,有關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,自覺接受社會監督。
第五章 資產管理與使用
第四十六條 本會的經費來源:
?。ㄒ唬﹪邑斦芸?;
?。ǘ┱坝嘘P方面資助;
?。ㄈ┱徺I本會服務所得;
?。ㄋ模┍緯I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;
?。ㄎ澹M;
?。┚栀?;
?。ㄆ撸┗?;
?。ò耍├?;
?。ň牛┢渌戏ㄊ杖氲?。
第四十七條 本會經費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,不得在會員中分配。本會開展表彰獎勵活動,不收取任何費用。
本會執行《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》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度,建立健全財務管理辦法和內部控制制度,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,保證會計資料合法、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。
第四十八條 本會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有關部門組織的財務審計。
第四十九條 本會的資產受法律保護,任何單位、個人不得挪用、侵占和私分。
第五十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、福利待遇,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。
第五十一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執行國家有關規定,接受全國會員代表大會、監事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。對屬于社會捐贈、資助的資產,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,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。
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
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的修改,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審議。
第五十三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,須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15日內,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,經同意,報國家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。
第七章 終止與清算
第五十四條 本會由于分立、合并、自行解散等原因需要注銷,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動議,經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通過,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,到國家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。
第五十五條 本會終止前,須在業務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,清理債權債務,處理善后事宜。清算期間,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。
第五十六條 本會清理核算后的剩余財產,在業務主管部門和國家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監督下,按國家有關規定,用于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。
第八章 附 則
第五十七條 監事會、會員、分支機構等具體規定另行制定。
第五十八條 本會會徽外部輪廓為圓形,中心由“C”(代表中國)、“A”(代表農業)和麥穗構成基礎圖案,金黃、綠、紅三色帶代表農業、農村、農民,背景為地球圖案,圖內上、下方的文字為本會的中英文名稱。
第五十九條 本會地址:北京市朝陽區麥子店街22號樓,郵政編碼:100125。本會網站:中國農學會,網址:www.terrywakefield.com。
第六十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。
第六十一條 本章程經2017年12月13日本會第十一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,自國家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。